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额度总计不超过8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具体的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并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员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授信期限为上述事项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银行 | 拟申请的综合授信 额度(万元) |
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分行 | 50,000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 | 70,000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50,000 |
4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50,000 |
5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50,000 |
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80,000 |
7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50,000 |
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 | 50,000 |
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支行 | 50,000 |
1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滨湖支行 | 50,000 |
11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营业部 | 60,000 |
12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50,000 |
13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60,000 |
14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梅村支行 | 60,000 |
15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行 | 30,000 |
16 | 其他 | 50,000 |
合计 | 860,000 |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本次申请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