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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泵业: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截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股份数的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各种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股份数的余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5,400,979.33元,母公司全年实现净利润196,223,149.73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9,622,314.97元,加上母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截至2023年末,母公

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共计360,435,859.27元。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或“本预案”),预案主要内容为:

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截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后的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数的余额为165,790,902股,以此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5,790,902.00元(含税)。除上述年度分红外,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已分派现金红利33,343,797.20元(含税)。

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支付资金总额为6,683,730.00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

综上,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205,818,429.2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2.12%。

如在2024年3月31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各种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的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

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股东回报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同意该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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