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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凯)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陈凯)本人作为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现将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

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任职期间董事会召开次数9任职期间股东大会召开次数6
现场参会次数通讯表决次数委托次数缺席次数出席次数
18006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经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在董事会做出决策前,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经过讨论,取得共识,并一起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12023年3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2023年4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及为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关于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32023年7月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2023年7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调整的议案》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调整的议案》
52023年8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3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62023年10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2023年12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关于与珠海港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出席了8次会议,主要审议了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聘请审计机构、审计计划等议案,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出席了1次会议,主要审议了公司选举董事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的情况

2023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董事会决议执行、董监高履职及各项重大事项等情况,主动调

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同时积极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时间,与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就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确保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特别是有关利润分配、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认真谨慎地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通过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公告以及投资者调研档案等,促进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对所有股东公开、公平、公正。

通过公司组织的有关学习,进一步了解证监会、交易所最新的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

六、其他事项

2023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4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一如既往的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可行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以及管理层的沟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最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23年的工作中给予了极大的协助和配合,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凯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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