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内部控制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公司需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加强内部审计,加强对内部控制的执行监督,使之适应公司的发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