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格力博: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责,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 监事会成员

报告期初,公司监事分别为高乃新先生、吴林冲先生和沈晓燕女士。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 非职工代表监事:高乃新先生(监事会主席)、吴林冲先生

2. 职工代表监事:杨旻先生

(二)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12023年2月21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23年3月6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审议《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4.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1审议《提名高乃新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4-2审议《提名吴林冲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5.审议《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审议《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时间及有效期的议案》
32023年3月22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审议《关于开展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42023年4月26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发放情况及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52023年7月10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2.审议《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批及第二批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62023年8月28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1.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4.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审议《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2023年10月24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其召开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法依规运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合规有效,相关决策落实执行到位;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体系、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并结合日常掌握的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财务活动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完备、管理规范、运行稳健,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核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掌握。

(三)监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理性,及审议程序的合规性。

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且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督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形,亦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相关制度情况

2023年,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要求审议并公开披露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未发生因信息披露违规受到的监管处罚,未发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不当行为。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赋予监事会的各项职责,恪尽职守,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认真履行职责,完善公司规范运作的监督管理

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加

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董事会决策、公司经营活动更加规范。

(二)强化监督能力,有效防控重点领域风险

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充分发挥公司内审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协同作用;聚焦重点、了解大局,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加强对公司经营、投资活动的监督;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方面实施督查,确保各项工作合规高效推进。

(三)提升学习能力,加强监事履职能力

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国家相关法规政策以及财务、审计、内控等业务知识的学习,推进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监督水平,切实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