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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勤勉忠实地履行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3年,受美联储加息政策、终端消费需求不及预期以及库存高企等因素影响,下游渠道执行去库存经营策略,阶段性降低对品牌商的采购规模,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降。北美高通胀阶段性抑制终端消费者对高单价耐用消费品的需求,2020年开始的行业上升趋势得到了遏制。此外,受促销扣款增加、2022年末库存消化影响,公司2023年毛利率同比有所下降。为实现商用产品的领先地位和全年的收入增长目标,以及集团管理提升,公司在2023年的费用投入较大,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合计为157,839.23万元,同比上升22.30%。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461,688.45万元,同比下降11.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431.91万元,同比下降278.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2,758.74万元,

同比下降293.05%;截至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845,924.62万元,较去年年末上升36.56%。

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能根据其议事规则行使职能,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

(一)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积极参与公司重要事项的决策过程,就涉及的融资授信、担保事项、财务报告等议案充分研究、审慎决策。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提请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所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董事会按股东大会的审议结果执行决议。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和提名委员会3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其专业职能,在《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规

定的职权范围内,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4.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二)重点工作情况

1.实施股权激励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23人,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09.7575万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6371%。

2.完善内控建设

公司上市后,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相关制度进行制定及修订。

三、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开展董事会日常工作,确保公司科学高效地决策重大事项。

(一)完善治理机制,提高治理水平

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中心作用,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公司运作体系。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对公司业务流程的监督,确保各项内控制度有效执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同时,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规范性、履职能力和决策能力,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提高信披质量,确保合法合规

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公平和完整。

(三)强化投关管理,树立良好形象

董事会将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电子邮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以及接待投资者调研等方式与投资者建立沟通联系机制,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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