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公告。
2023年4月28日至29日,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2023年8月24日,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做出调整。关联董事葛友根、王岩因在股东单位任职回避表决。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因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21,251.30万元,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增加5,511.13万元,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因此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方具体内容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补充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3年度预计金额(调整前) | 2023年度预计金额(调整后)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购买聚合物多元醇 | 市场价格 | 0 | 160.65 | 0 |
蓝星(杭州)膜工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市场价格 | 0 | 22.19 | 0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采购辅材 | 市场价格 | 0 | 19.07 | 0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SINOCHEM INTERNATIONAL(OVERSEAS) PTE.LTD. | 销售聚醚多元醇 | 市场价格 | 0 | 1,853.44 | 0 |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 销售盐酸和碱 | 市场价格 | 0 | 456.24 | 0 | |
中化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 销售聚醚多元醇 | 市场价格 | 0 | 1,194.62 | 0 | |
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聚醚多元醇 | 市场价格 | 3,000.00 | 3,367.74 | 2,559.59 | |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聚醚多元醇 | 市场价格 | 176.99 | 687.52 | 147.48 | |
中化塑料有限公司 | 销售聚醚多元醇 | 市场价格 | 1,500.00 | 2,285.14 | 0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市场价格 | 0 | 141.51 | 0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详见公司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4-016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内容。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国家规定的定价标准;无国家规定标准的按照行业价格标准;无可适用的行业标准的按所在地市场价格执行。
公司对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的采购、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系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产品购销,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因该议案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葛友根、王岩需回避表决,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的审查意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补充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的关联交易预计补充严格遵循了《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董事会在表决此项关联交易提案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