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君安”)作为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靠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可靠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0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797.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54元,共计募集资金85,234.3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833.3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9,400.9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于2021年6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3,245.5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6,155.4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9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76,155.48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34,882.05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428.59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6,686.52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181.89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51,568.57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3,610.48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28,197.39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28,197.39 | |
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F1 | 997.39 | |
尚未归还的现金管理余额 | F2 | 27,200.00 | |
差异 | G=E-F |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6月11日、6月24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浙江临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王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
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 | 95080078801600003685 | 5,750,707.33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 | 33050161732700001777 | 2,622,961.34 | |
33050161732700001778 | 1,600,182.91 | ||
浙江临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王支行 | 201000279230211 | - | |
合 计 | 9,973,851.58 |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72,0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存入浙江临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王支行账号为201000253776242的活期存款账户中,根据公司与浙江临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王支行签订的《乐赢宝对公存款产品协议书》,该账户约定的年利率为
3.4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由于人口出生率下降等市场环境变化影响,如按照原计划继续投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中的婴儿纸尿裤生产线,将会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基于上述原因,考虑到目前市场环境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4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5月18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对“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中尚未投资的三条婴儿纸尿裤生产线的投资,将结余募集资金11,425.00万元变更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3月,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公司已购置2条成人拉拉裤生产线,能满足当前以及未来几年市场产能需求。基于上述原因,公司2024年4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拟终止购置1条成人拉拉裤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停止购置部分制造硬件设备。结合实际购置生产设备等的金额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金额对照的结余部分,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中设备购置部分合计结余105,954,503.60元、铺底流动资金结余14,999,886.21元,公司拟将上述结余的募集资金120,954,389.81元及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29,366,800.59元合计150,321,190.4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根据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公司拟将截至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未支付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费用,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之前,按公司战略需求分阶段合理投入。
公司2024年4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将截至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未投入的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及品牌推广项目,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之前,按公司战略需求分阶段合理投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将优化公司技术研发平台,加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增加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产品竞争力,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2. 品牌推广项目可以塑造公司品牌形象,提升公司产品知名度,增强公司自有品牌影响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并不直接产生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2023年10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34号),公司在2021年-2022年期间存在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混同购买理财产品、2021年9月存在募集资金理财协议签署先于董事会审议两个问题,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混同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在2022年3月及时纠正。公司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已严格按照浙江证监局的要求充分吸取教训,加强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管理,更好地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规定及时向浙江证监局提交相关书面报告。除前述事项外,本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方面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2024年4月26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可靠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可靠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浙江证监局在上市公司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在2021年-2022年期间存在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混同购买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理财协议签署先于董事会审议两
个问题,公司及相关人员已立刻整改,加强了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了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管理,更好地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除前述事项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陈圳寅 庞燎源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4 月 26 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6,155.4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686.5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1,425.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1,568.5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1,425.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5.00%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 是 | 57,000.00 | 45,575.00 | 2,417.25 | 28,577.08 | 62.70 | 2025年6月 | [注1] | [注1] | 是 |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4,300.00 | 4,300.00 | 5.09 | 657.67 | 15.2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品牌推广项目 | 否 | 8,500.00 | 8,500.00 | 2,839.18 | 4,522.37 | 53.2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6,355.48 | 17,780.48 | 11,425.00 | 17,811.45 | 100.1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 计 | - | 76,155.48 | 76,155.48 | 16,686.52 | 51,568.57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二)之说明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二)之说明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报告期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二(二)之说明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本核查意见二(二)之说明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五之说明 |
[注1] 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截至期末尚未全部完工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补充流动资金 | 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 17,780.48 | 11,425.00 | 17,811.45 | 100.1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 计 | - | 17,780.48 | 11,425.00 | 17,811.45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二)之说明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