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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西发: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发挥监督作用。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议案》 、《关于<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 2023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三) 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监事会对下列事项监督检查并发表意见

(一)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管理规范等情况进行了监督。针对2022年度审计报告

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公司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对四大欠款主体及代偿承诺方努力进行催收,2023年度,公司对外对西藏青稞啤酒有限公司、西藏福地天然饮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西藏福地天然饮品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及西藏天地绿色饮品发展有限公司大额应收款项,由盛邦控股履行代偿承诺代为清偿,拉萨啤酒大额应收款项已全额收回;公司子公司拉萨啤酒对远征包装欠款已进入诉讼程序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新增不利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报告期内,公司获悉盛邦控股与西藏好物存在关联关系,西藏好物为公司报告期内主要销售客户,拉萨啤酒对主要销售客户西藏好物商业有限公司的合作销售,事前未作为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保持公司绝对独立性,拉萨啤酒已于2024年1月终止与西藏好物的销售合作,监事会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及董事会专项说明,认为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及治理情况。我们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有效运行,持续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及审议披露工作,提升内部控制质量,有效管控重大风险事项,确保公司规范运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1.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决策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建立了较为全面的财务内控制度,公司聘请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状况,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予以认可;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做出的说明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该专项说明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相关专项说明,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继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推动尽快清除此类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

(三)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对重大事项的内幕信息管理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相关制度,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控制知情人范围,未发生内幕交易行为。

(四)内部治理情况

2023年度,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时对《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加强公司规范化治理。

三、2024年工作展望

1.督促公司依法合规运作,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严格落实监事会会议制度,合法合规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认真审议监事会职责范围内的各项议案。依法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监督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及决议落实执行情况,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监督效能,持续加强对公司规范运作、合规经营、财

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及内部控制等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强化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建设及实施,将相关制度及实际管理运作的制约与平衡进行有效结合。

3.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同时,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及时了解监管新规,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量,督促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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