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共召开了8次监事会。
(一)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2023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决议公告刊登在2023年3月18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202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3、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3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9、审议《预计2023年度参与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事项的议案》;
10、审议《预计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11、审议《预计2023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审议《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审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4、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6、审议《关于签署办公楼购买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7、审议《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决议公告刊登在2023年4月29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腾退补偿协议的议案》。
决议公告刊登在2023年7月25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四)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决议公告刊登在2023年8月30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五)2023年9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监事会主席辞任暨补选监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拟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期货交割库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决议公告刊登在2023年9月20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六)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审议《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决议公告刊登在2023年10月21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七)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2023年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审议《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决议公告刊登在2023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八)202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拟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决议公告刊登在2023年12月7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相关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列席了全部董事会并出席历次股东大会,对报告期内的有关情况出具专项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检查财务状况的职责,监事会认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审慎、客观,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控制度,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工作管理制度》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工作,从源头预防内幕交易,将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控制在最小。定期报告前,及时提示禁止窗口期买卖,防止违规事件发生;接待机构来访调研时,做好受访人员安排,要求来访人员签署保密承诺,严格控制和防范未披露信息外泄。2023年,公司未发生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无监管处罚记录。
特此报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