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以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为原则,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公司监事积极列席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人。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审议通过14项议案,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各项会议的召开及审议议案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 |
2023年4月27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1、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总结和2023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非独立董事及经营层2022年度绩效考核奖金计提的议案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 |
2023年8月28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023年10月30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共列席了4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了1次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决议程序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在此基础上,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各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尽职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基本完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不存在损害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监督与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公司已建立了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监事会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报告期内对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依法依规履行了决策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核查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结合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备、健全的内控体系,并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公司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信息披露制度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内部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防范违规事项发生。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52023001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监事会在收到公司传达的上述《立案告知书》后,高度重视并提醒公司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治理和信息披露管理,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今后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三、监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24年,公司监事会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密切关注行业新规和监管要求,及时了解最新法规和政策动态,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和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加强与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的沟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核查。强化对重点领域的日常监督,对公司财务情况、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等进行监督和检查,促进各项决策的合法性,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三)勤勉尽职,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促进公司科学决策并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