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就2023年度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3年度在任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上述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