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亚敏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同
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