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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纵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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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电话:010-52085266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新源大街29号院1号楼14层1401 邮编:

102600

关于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亚泰国际专审字(2024)第0035号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纵科技”)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合纵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合纵科技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合纵科技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合纵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关于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1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9,846,50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438.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3,257.3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180.95万元。

截止2021年5月17日,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纵科技”或“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22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正确。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额募集资金净额 97,180.95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款项 59,743.13减: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98,850.00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归还金额 60,956.60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 459.4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8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项制度已经2010年1月25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7

年11月10日召开的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9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修订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20000003262000041883948 39,900.00 —— 已销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棵松支行

110061450013001544607 20,300.00 —— 已销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91140078801000001796 10,400.00 —— 已销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

11050188360000003713 26,580.95 —— 已销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科支行

9550880055325400509 —— 已销户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

79040309000026158 —— 已销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窑岭支行

13452000000431228 —— 已销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20000031902200120111731 3.85 活期合 计 97,180.95 3.85

注:(1)存放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科支行(账号:9550880055325400509)、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账号:79040309000026158)、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窑岭支行(账号:13452000000431228)的募集资金对应的募投项目“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基地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扩建工程”已建成结项,其对应的募集资金已

使用完毕并在本期销户;(2)存放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账号:

20000003262000041883948)对应的募投项目“配用电自动化终端产业化项目”已进行了项目变更,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在本期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本年度投入金

编制单位: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截至期末累计投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配用电自动化终端产业化项目 是 39,900.00 - -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制造项

是20,300.00 - -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配电物联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是 10,400.00 - -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6,580.95 26,580.95 - 26,580.95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基地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

否 30,926.82 2,414.16 31,064.55 100.452022年12月31日 -494.00 否 否

铁扩建工程
“华能天津蓟州80MW光伏发电

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和“华能文水县6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

否 39,994.61 2,097.63 2,097.63 5.24 建设中 633.18 不适用 否

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97,180.95 97,502.38 4,511.79 59,743.13 - 139.18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97,180.95 97,502.38 4,511.79 59,743.13 - 139.18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23年12月31日,除经批准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9,743.1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3年12月31日,上述暂时补流的闲置募集资金尚未满12个月。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1、配用电自动化终端产业化项目:由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原项目终止,变更后的“华能天津蓟州80MW光伏发

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和“华能文水县6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按计划推进建设中;

2、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制造项目和配电物联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原项目终止,变

更后的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基地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扩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2023年受新能源车补贴退坡、燃油车降价影响以及下游产业链消化库存的阶段性影响,下游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速暂时性放缓,叠加2023年碳酸锂价格大幅下跌影响磷酸铁锂厂商对磷酸铁的采购需求、行业中其他厂商新增的产能释放加速行业竞争等因素,导致磷酸铁等锂电池材料价格、销量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未来随着相关产品去库存的结束,新能源汽车的继续渗透、国家政策的推进、储能市场的快速增长,磷酸铁等锂电池材料市场的供需关系向好,价格有望逐步企稳,预计可以保证产业链内各个企业的合理盈利空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1、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制造项目:从启动项目至今,虽然充电桩行业发展良好,但受上游原材料和核心元器

件涨价影响,导致充电桩制造企业利润率持续下降,且拓展下游运营商客户进展不达预期,如继续推进原项目,难以完成项目效益。为了支撑锂电材料板块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决定调整“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制造项目”用于新项目“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基地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扩建工程”,以优化募投项目投资节奏。

2、配电物联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受全国非可控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公司的前期建设进展较慢,综合公司未来

电力板块发展规划的调整,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有所降低。为了支撑锂电材料板块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决定调整“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制造项目”用于新项目“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基地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扩建工程”,以优化募投项目投资节奏。

3、配用电自动化终端产业化项目:(1)受非可控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前期工作的开展推进缓慢,非可控因

素的影响直至2022年12月才逐渐消除。与此同时受宏观经济下行的影响,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7.5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比上年增速回落1.3个百分点,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速下滑至十年来次低水平,整体影响导致配电终端招标金额有所下滑。(2)与此同时,公司为保证一二次融合产品的按期交付,公司利用原有的天津生产基地的厂房和设备等基础设施,提高二次配电产品的生产能力;并通过与行业内知名二次配电设备厂家合作的模式,将公司的柱上开关产品、环网柜产品等一次配电设备产品与二次配电设备厂家融合,较大幅度地缩短设备供应周期和产能占用,加快了相关产品投入市场的进程。综上所述,为了保障经营业绩、控制经营风险,公司根据外部环境的实际情况,基于审慎原则拟终止该项目的建设,并用于新项目“华能天津蓟州80MW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和“华能文水县6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9,994.61
70,921.4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2.98%

附表1: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7,180.954,511.79

编制单位: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附表2:

(1)

(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3)=(2)/(1)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基地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制造项目”和“配电物联网研

铁扩建工程发中心建设项目”

30,926.82 2,414.16 31,064.55 100.452022年12月31日 -494.00否否

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和“华能文水县60MW屋顶分布式光伏

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配用电自动化终端产业化项目

39,994.61 2,097.63 2,097.63 5.24建设中 633.18不适用否

70,921.43 4,511.79 33,162.18 139.18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合计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1、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匹配现阶段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创造更大的效益价值,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了2021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制造项目”及“配电物联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30,700万元及专户银行存款利息226.82万元共计30,926.82万元,用于新项目“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基地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扩建工程”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2、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匹配现阶段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创造更大的效益价值,2023年5月15日,公司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将“配用电自动化终端产业化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39,900.00万元及专户银行存款利息43.79万元合计39,943.79万元,用于新项目“华能天津蓟州80MW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和“华能文水县6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1、配用电自动化终端产业化项目:由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原项目终止,变更后的“华能天津蓟州80MW光伏发电项

目EPC工程总承包”和“华能文水县6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按计划推进建设中;

2、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制造项目和配电物联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原项目终止,变更后

的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基地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扩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2023年受新能源车补贴退坡、燃油车降价影响以及下游产业链消化库存的阶段性影响,下游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速暂时性放缓,叠加2023年碳酸锂价格大幅下跌影响磷酸铁锂厂商对磷酸铁的采购需求、行业中其他厂商新增的产能释放加速行业竞争等因素,导致磷酸铁等锂电池材料价格、销量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未来随着相关产品去库存的结束,新能源汽车的继续渗透、国家政策的推进、储能市场的快速增长,磷酸铁等锂电池材料市场的供需关系向好,价格有望逐步企稳,预计可以保证产业链内各个企业的合理盈利空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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