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被采取留置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少云先生家属收到广东省监察委员会出具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对其自2024年3月26日起实施留置。
本次事项系针对董事长刘少云先生个人的调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过半数董事一致同意,在刘少云先生不能履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职责期间,推举公司董事黄金玲女士代为履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除刘少云先生外的公司其他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目前均正常履职,公司拥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及成熟的业务流程,且已针对相关事项做了妥善安排。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经营秩序一切正常,各项业务稳步有序推进,本事项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存在不确定性影响,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对相关工作进行妥善安排,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