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
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首席合伙人:李武林。四川华信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14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8人。
四川华信2023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6,386.4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386.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195.35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43家上市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5,129.60万
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建筑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四川华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董事会提议续聘利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155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此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9月30日与四川华信签订了2023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以下简称“审计业务约定书”)。四川华信已经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并结合泸州市国资委对本公司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求,对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财务决算情况执行了相关的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及其他工作的过程中,四川华信与本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经评估,本公司认为,四川华信作为本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履职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资格审查
1.基本信息
四川华信承做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武林,1994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泸州老窖、通威股份、五粮液等。
(2)签字注册会计师:唐方模,1998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5月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泸州老窖、泸天化、壹玖壹玖、巨星农牧、四川美丰、和邦生物等。
(3)签字注册会计师:凡波,2014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包括:泸州老窖、泸天化、通威股份、壹玖壹玖等。
(4)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张美琳,2020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报告包括:泸州老窖、神
驰机电、厚普股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武林、签字注册会计师唐方模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美琳近3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凡波近3年受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凡波 | 2023年 1月4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四川监管局 | 因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项目,被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3.独立性
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四川华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4年3月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本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四川华信签字注册会计师唐方模、凡波等人员召开沟通会议,就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案、独立性、审计团队架构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讨论通过了四川华
信2023年报审计计划。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四川华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