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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德豪: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概述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 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就“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国际准则趋同问题进行了明确。该准则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于按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

3、变更前及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对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原则及披露要求;

(2)明确企业供应商融资安排的界定、范围以及披露要求;

(3)完善对于租赁准则中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要求。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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