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或者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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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5日,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663号泰盈汇盈中心14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董事李亚琦对《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投弃权票,无法保证《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董事吴巍平对《2023年年度报告》投弃权票,无法保证《2023年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理由如下:
李亚琦:相关议案有待进一步研究。
吴巍平:公司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还不到位,虽然公司LED封装等局部业务业绩有较大增长,但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还没有重大改善。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