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 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规定,公司对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如下调整: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许鹏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李培辉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王瑞华先生(召集人,独立董事)、徐志豪先生(委员,独立董事)、李静女士(委员,独立董事)、李培辉先生(委员,董事)、叶长青先生(委员,董事)。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其他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