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股东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及时了解掌握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等重要事项,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为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履职尽责。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各次会议和经审议通过的议案等具体情况如下:
时 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议案 |
2023年2月23日 | 五届十五次 | 1.《关于向自贡银行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3年4月25日 | 五届十六次 | 1.《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2.《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3.《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5.《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 | ||
6.《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7.《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8.《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2023年4月27日 | 五届十七次 |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23年7月5日 | 五届十八次 | 1、审议《关于转让华西能源环保电力(昭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
2023年8月24日 | 五届十九次 |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2.《关于为浙江华西铂瑞重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23年10月25日 | 五届二十次 |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2.《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 ||
2023年11月10日 | 五届二十一次 | 1.《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
2.《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 ||
3.《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4.《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尚不确定的议案》 | ||
5.《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
6.《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 ||
7.《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 ||
8.《关于与受让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 ||
9.《<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 | ||
10.《关于本次交易作价的依据及其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 ||
11.《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 ||
12.《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1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的审计、估值报告的议案》 | ||
14.《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 ||
15.《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 ||
2023年12月13日 | 五届二十二次 | 1.《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2.《关于交易对方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
3.《<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
4.《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
5.《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填补回报措施及承诺的议案》 |
以上会议审议结果均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予以披露。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修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依据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通过参加监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等方式认真履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过程、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的总体经营情况,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依法经营、合规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未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协同公司内审部,重点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工作的监督力度。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准则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跟踪了公司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公司依据董事会制定的发展战略,根据经济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对外投资策略,调整公司业务结构,回归主营业务。本报告期内未新增对外投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战略方针和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公司严格遵守“公开、公正、合理”的市场原则,没有违
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表决过程中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了回避,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审核意见。
(四)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查了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实施了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事项,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等情形,不存在因担保事项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逐渐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进行。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修订完善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监事会对业务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断变化,已建立并不断完善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证券事务部能够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等工作,如实、完整记录了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信息,未发现有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公司及相关人员亦未发生因违反规定或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规则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内幕信息保密管理等工作,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履行肩负的各项职责,坚决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及时了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重大事项,勤勉尽责,持续加强监督职能,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加强法律法规、经营管理、财务、证券、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知识学习,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专业管理水平和履职能力,认真做好各项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督促公司持续规范运作,保证公司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