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一、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1.54亿元,母公司净利润约为-0.43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的未分配利润约为-3.89亿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约为-8.80亿元,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当年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大于零;
2、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月内拟对外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资、收购资产或其他重大支出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的母公司净利润、2023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及母公司报表口径的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本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