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因增加临时提案,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将补充通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15:30在北京市朝阳区樱辉科技中心4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俊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