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11-29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11月27日16点在济南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随着公司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目前具有较为稳健的净现金流。为提高资金
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
险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1、资金来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作为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在具体投资操作
时应对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使用募集资
金。
       2、投资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
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3、投资额度: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不超过2亿元,信托机构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
等风险投资不超过4,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投资品种: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包括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发
行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等短期投资品种。不包含银行、信托公司等机构以股票、利率、
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二、审批程序
    公司进行投资理财行为,必须符合《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管理制
度中相关审批权限规定。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由董事会、股东大会
决议的投资理财项目,在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公司设立理财小组,由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组成,公司财务部
负责具体理财操作事项,并向理财小组报告工作。具体经办人员在理财小组的领导下
和公司授权的资金使用范围内,进行具体操作。每笔理财必须由经办人员提交基本情
况报告、投资理财分析报告及预计收益情况分析报告,经理财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
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使
用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开展。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投资风险;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投资理财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
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
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
严控风险。
    五、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1、东港股份于2012年9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闲置的5,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
间不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为自2012年11月19日起到2013年5月18日止,到期归还到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2012年11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帐
户。故本次东港股份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涉及募集资金,不属于证券
投资,不属于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为低风险投资品种。
    2、该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
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
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不超过2亿元购买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运用不超过4,000
万元购买信托机构发行的短期理财风险投资产品,不包含银行、信托公司等机构以股
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公司已拟定《投资理财管理制
度》,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
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
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不涉及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建议公司在选择理财产品时,应选择短期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的产品。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并对
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就公司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
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不超过2亿元购买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运用不超过4,000万
元购买信托机构发行的短期理财风险投资产品。购买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
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涉及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
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涉及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运用不超过2
亿元购买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运用不超过4,000万元购买信托机构发行的短期理财风
险投资产品。
    六、其他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
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不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此项投资理财后的
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
理财的核查意见》;
    3、《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4、《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