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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精工: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履行法律法规和股东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通过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对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组织召开14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议题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3月13日1、《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序 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议题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4月24日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对外报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11、《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津贴及费用事项的议案》 12、《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14、《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6、《关于与射洪市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暨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前驱体生产项目的议案》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5月15日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年6月7日1、《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3、《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序 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议题
4、《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5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3年7月4日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6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7月20日1、《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7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7月24日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8月2日1、《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转让部分无形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8月30日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方式存放的议案》
10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10月30日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1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11月10日1、《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12月8日1、《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3、《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13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12月13日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12月26日1、《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会议决议均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信息披露。

二、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募集资金、内部控制等相

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现根据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成员、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规范运作,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报告内容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与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及生产经营所需,交易额度均在预计关联交易总额内,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战略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变化适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公司监事会通过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实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促进公司依法运作,规范管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持续秉承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忠实、勤勉、有效地履行监事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定期开展财务状况和定期报告核查,做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督查工作; (三)继续做好对公司董事、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情况的监督工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四)严密关注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加强投资风险的识别和预警防范,及时提出合理建议; (五)加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促进有效执行; (六)继续提升监事会业务技能,进一步完善监事会内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工作交流、总结工作经验、提高监督水平。

特此报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0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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