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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航高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4-022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时起。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受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3区20号楼,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0《关于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7.00《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彭兆祺女士、高铁瑜先生、张宏亮先生将作年度述职报告。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1.00、议案2.00、议案3.00、议案4.00、议案5.00、议案6.00、议案7.0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8.00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并于2023年12月22日将《公司章程》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由于该提案提交至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董事会将该提案再次提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提示

(1)全体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表决结果。

(3)上述提案8.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此之外,其余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需在2024年5月16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来信请寄:北京市总部基地3区20号楼(南四环西路188号)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政编码:100070(信封请注明“会议登记”字样);

4、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11:30,13:30-16:30 ;

5、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北京市总部基地3区20号楼(南四环西路188号),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2255555,传真:010-52256633联系人:张保源、曹雅莉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参会人员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5;

2、投票简称:首航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0《关于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7.00《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股东或委托人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1、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

2、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股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受托人)签名:

代理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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