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广田:关于将部分自有物业对外出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自有物业对外出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田集团”)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自有物业对外出租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况

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公司拟将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心社区红岭北路2188号建工数智大厦(广田大厦)的部分自有物业对外出租,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收益。

鉴于租赁面积、租赁合同金额等尚存在不确定性,累计出租金额可能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故在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对外出租部分物业相关事宜,包括不限于根据市场行情制定并实施具体招租方案,确定最终承租对象、租赁价格、租赁期限等事项,以及签订相关合同协议及文件等。本次授权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出租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拟对外出租的自有物业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心社区红岭北路2188号,物业建筑面积合计约57,171.01平方米。上述资产所有人均为公司,权属状况清晰、明确、完备,不存在产权纠纷,也不存在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措施以及划扣、拍卖等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情形。

除部分面积自用外,公司将根据周边市场行情和招租条件,确定出租价格,对外出租剩余物业。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出租部分自有物业事项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如出租事项顺利实施,未来预计为公司带来相应的租金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本次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次出租事项执行过程中受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或承租方自身的情况或战略规划变化等,可能导致无法如期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