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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广田: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7.4.2条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自前次2024年2月3日披露《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2,367.55万元,约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5.94%,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

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目前部分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尚未出具判决结果、判决结果尚未生效等阶段。

此外,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

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第九十四条“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

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本次披露的新增累计诉讼事项主要为公司重整前发生的债务纠纷或债权确认纠纷导致,公司《重整计划》已经预留了相关偿债资源,本次累计诉讼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者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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