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3日以邮件、书面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宁红涛先生、任雪峰先生、刘文生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首次激励对象中,部分员工因个人原因或离职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62.50万股,8名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部分股票128.20万股,共计390.70万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91人调整为201人,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200.00万股调整为1733.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77.10万股调整为1386.4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22.90万股调整为
346.60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本议案已经2024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宁红涛先生、任雪峰先生、刘文生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达成,同意以2024年4月26日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以3.16元/股的价格授予201名激励对象1386.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本议案已经2024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鉴于近期受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已超出回购方案拟定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5元/股(含),为了保障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决定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价格上限,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
(二)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4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特此公告。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