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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园林: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适用 □不适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该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专项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股票代码002310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陈莹关易辰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7层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7层
传真010-59388885010-59388885
电话010-59388886010-59388886
电子信箱orientlandscape@163.comorientlandscape@163.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按照“生态做精,环保做强,循环经济做优”的战略方向,突出科创引领,以科技创造环境之美,继续围绕“无废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业务转型,致力于提供城乡高质量发展全套解决方案,积极拓展产业运营新业务,增强三大业务板块的核心竞争优势。其中,生态业务板块主要业务类型包括水环境综合治理、市政园林和全域旅游等,环保业务板块主要业务类型为工业危废处置业务,循环经济业务板块主要业务类型为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

1、生态建设业务:

公司立足水资源、水环境、水景观“三位一体+智慧水务”的理念,联合旗下设计子公司、生态研究院、水处理公司等,向客户提供全流程的水生态优化服务。在此基础上,公司紧跟行业政策,牢牢抓住生态文化旅游、乡村振兴等行业的发展机会,发挥平台优势,聚焦一二三产相融合、农文旅相结合的综合项目,培育休闲农业、创意产业、文化旅游等新业态。具体模式主要为通过EPC、PPP或EOD等模式参与地方政府海绵城市建设、河道修复、生态农业、乡村污水处理等一二三产融合项目。

EPC即设计施工一体化,通常情况下公司与政府先签署框架协议,经过法定招投标程序后,对预计工程总金额及包含的多个单项景观工程内容、总工期等进行约定,在单项景观工程具体落地、实施时,双方再签署基于此框架协议下的单项工程合同,并对此单项工程的金额、施工内容、工期等进行约定。

PPP模式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通常情况下,由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和政府共同设立项目公司(SPV),并通过项目公司实现对PPP项目的投资、融资、运营等功能。

EOD模式是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为基础,以特色产业运营为支撑,以区域综合开发为载体,采取产业链延伸、联合经营、组合开发等方式,推动公益性较强、收益性较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统筹推进,一体化实施,将生态环境治理带来的经济价值内部化,是一种创新性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2、固废处置业务:

固废处置业务主要类型为工业危废处置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和驻场服务等模式为产废企业提供工业危废综合处置服务。

无害化是指通过焚烧、填埋、物化等手段,对危险废弃物进行减量、彻底的形变或与环境彻底隔离等方式,以消除其对环境的危害。公司根据工业废弃物的种类、数量等向产废企业收取处置费。

资源化是指通过熔炼、萃取、提纯等工艺,提取含贵金属的电镀污泥、废电路板、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等工业废弃物中的有价资源回收再利用的手段。公司从产废企业获取工业废弃物作为原料,并通过资源化提取其中的有价资源,并向下游客户销售。

驻场服务是指在产废企业生产线安装处置回收装置,实现生产线上的危险废弃物处置或回收利用,能够实现为产废企业节省新料投入、产生部分循环收益并减少危废运输费用等效用。公司通过收取服务费、销售已回收的有价资源等模式获取收益。

3、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业务:

公司从2020年开始逐步布局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业务,主要通过“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闭环经济模式,实现区域的低碳、循环发展。公司充分利用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发展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业务,正由传统业务模式向自产综合利用模式转型,加强智慧化平台合作,整合资源,探索再生资源行业平台运营新模式。

二、2023年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5.69亿元,净利润亏损50.83亿元,比上年同期减亏12.60%。三大业务板块经营情况如下:

(一)生态建设业务

公司积极发挥在生态业务全产业链服务的竞争优势,联合政府与其它社会资本方,深度探索一二三产融合项目,并开拓一带一路海外市场。2023年,公司与京东科技集团、台安县政府、麻江县政府等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受邀参加中国-蒙古国经贸合作论坛,生态业务项目拓展实现新突破。公司2023年全年项目中标及合同签订金额超40亿元。

然而,由于2019-2022年新增订单获取不足,而2023年新中标订单产值转化具有周期性,当期转化率较低,导致了2023年生态业务整体规模收缩。此外,为加速回款,促进项目尽快达到回款条件,公司2023年重点推动存量项目结算,项目结算扣减对当期营收数据冲减约19亿元,但结算工作为后续回款奠定了基础。

(二)工业废弃物循环销售业务

公司工业废弃物销售业务过去主要以废钢回收为主,客户为国内中大型钢铁厂,近年来受废钢价格倒挂的影响,下游需求减少。公司根据整体资金风险和战略调整方向,控制该业务规模,因此营业收入出现下降。截至目前,江西拆解项目已经建设完工,已获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正有序推进投产运营工作。正式投产后,预计该拆解厂能实现循环再生业务高附加值转换,提升公司盈利能力。2023年工业废弃物销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5.54亿元。

(三)固废处置业务

近年来受该行业处置能力饱和、市场竞争激烈、处置价格下跌及上游产废企业缩量减产等因素叠加影响,公司始终秉持稳健运营策略,主要依托已成熟运营的危废处置工厂,不断提升管理和把控成本,营业收入和盈利相对稳定。2023年该板块业务收入约3.49亿元。

此外,由于公司各项费用占营收的比重仍较高,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等按账龄计提减值准备的项目已进入计提比例较高的期间,两项减值计提对利润侵蚀较大,导致净利润出现了较大亏损。

三、2024年经营计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公司第八届董监高推进公司转型升级、化解风险、实现健康发展的关键年份。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科学决策、协调好经营工作的同时,将继续督促管理团队在以下方面持续发力:

(一)生态建设业务方面:依托控股股东资源优势和公司在生态领域的经验,积极参与国内生态项目建设,并加快拓展海外市场业务,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国内市场方面,抓住北京市《北京绿隔地区公园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2023年-2025年)》的市场机会,参与到新增郊野公园、休闲公园、环状绿化带、造林绿化的建设和现有公园配套服务设施的升级改造中,为朝阳区花园城市示范区的建设贡献力量;同时,对回款条件好的外省市项目,加强和央国企的合作,争取更多的业务机会;海外业务方面,积极推进绿色利雅得计划、萨拉曼国家公园项目以及沙特2030年世博会项目等项目落地。

(二)环保业务方面:围绕聚焦业务方向、恢复盈利能力、资产处置三方面开展工作。聚焦业务方向,深耕在废矿物油资源化、含油污泥无害化、油田环保技术服务等方向上的业务;以成本控制为基础,积极开拓市场,挖潜增效,努力恢复运营工厂的盈利能力;推动在建、停工、管理存在纠纷的项目进行股权转让、资产处置,精简业务方向,回收部分资金。

(三)循环经济业务方面:响应国家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号召,聚焦废旧汽车、新能源电池、报废家电等细分领域,整合已运营项目所在地回收网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积极发挥江西高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在报废汽车拆解、废旧轮胎裂解及废旧电池梯次利用中的实践,逐步向高附加值业务模式转换,以提升盈利能力。

(四)资产负债表改善方面:针对存续债务余额较大、财务费用居高不下的情况,积极寻求减免利息、豁免债务等化债方案,降低总负债规模。梳理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加快存量项目竣工结算,加强应收账款清欠力度,回笼资金,提高资产质量。

(五)内控管理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内控机制、考核机制,进一步落实降本增效要求,制定并落实成本效益优化方案。合法合规地推进会计核算、信息披露工作。严格遵守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升上市公司内部治理规范化水平。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末2022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1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36,189,223,576.5240,772,549,705.4640,785,636,656.56-11.27%45,211,849,259.0545,211,849,259.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6,858,337.044,905,142,170.334,906,216,114.61-104.01%10,721,498,870.1810,721,498,870.18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1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569,158,990.383,408,578,497.333,408,578,497.33-83.30%10,486,627,571.9810,486,627,571.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82,973,431.64-5,817,047,624.77-5,815,973,680.4912.60%-1,158,373,779.68-1,158,373,779.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066,685,019.44-5,730,346,259.97-5,729,272,315.6911.56%-1,161,320,748.54-1,161,320,748.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1,724,959.17-271,903,170.46-271,903,170.467.42%754,543,825.83754,543,825.8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89-2.17-2.1712.90%-0.43-0.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89-2.17-2.1712.90%-0.43-0.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4.69%-74.45%-74.43%-140.26%-10.24%-10.24%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对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508,540,537.70819,048,146.44431,861,075.36-1,190,290,769.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7,340,923.21-499,686,429.89-926,127,643.26-3,129,818,435.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8,924,803.56-495,059,932.42-920,417,317.99-3,112,282,965.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2,834,256.44-88,111,929.34-98,351,808.7897,573,035.39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06,203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11,605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何巧女境内自然人14.05%377,214,839.000.00质押365,194,856.00
冻结377,214,839.00
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法人5.00%134,273,101.000.00不适用0
北京朝投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盈润汇民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其他5.00%134,273,101.000.00不适用0
汪文政境内自然人1.57%42,119,058.000.00不适用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56%41,841,181.000.00不适用0
赵宝宏境内自然人1.53%41,000,000.000.00不适用0
唐凯境内自然人1.51%40,581,908.000.00质押40,501,908.00
冻结40,581,908.00
上海利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利位合信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49%39,999,980.000.00不适用0
上海利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利位合信1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42%38,000,000.000.00不适用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其他1.31%35,147,634.000.00不适用0
司-云南信托-招信智赢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朝投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盈润汇民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一致行动人,何巧女、唐凯为一致行动人,上海利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利位合信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上海利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利位合信1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公司其他前10名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汪文政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2,119,058股;赵宝宏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1,000,000股;上海利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利位合信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1,000,000股;上海利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利位合信1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9,760,000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之“(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同时,公司2021-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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