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2023年,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定期检查公司依法运作及财务情况、出具监事会意见等方式,对公司财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1、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监事会全体监事列席了2023年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的合法性进行了监督,对所议重大决策事项发表意见。
2、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3年1月19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刊登在2023年1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3年2月6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梧桐南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谭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刊登在2023年2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3年4月25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关联交易的额度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刊登在2023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3年4月28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3年8月25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六)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3年10月27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2023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刊登在2023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3年12月12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刊登在2023年12月1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各项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2023年公司财务、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以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等的相关规定,内控制度体系有效。公司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敬业,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2023年,监事会认真履行对公司的审查监督义务,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公司2023年的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定价公允,未发现内幕交易,未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权益和公司的利益。
4、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未出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等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重大事项均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管理及报备。
三、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检查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增强公司竞争力。
(一)继续关注公司经营合法性,在经营业绩、重大经营活动决策、重大项目建设、内部审计等方面进行重点监督,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优化内部监管流程、方式及措施。有效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在监督中一旦发现缺陷,立即分析原因,提出整改建议。
(二)继续关注公司经营合规性,在构建防控长效机制、健全全过程的监督
链条、规范公司各个运行阶段的基础上,根据形势变化及时制定预防风险措施,有效降低风险发生率。
(三)继续重点关注经营方式调整、管控模式变化、组织机构改革和年度经营计划修订等事项,通过对公司经营的合理性监督,规范公司的经营模式,实现公司经营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
(四)监事会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关注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事项进展,努力降低和消除所涉事项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