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及其摘要修订说明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8日披露《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5,下称“《过户公告》”)。本次修订不影响前期出售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电力”)8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效力。2.公司已于《过户公告》中说明,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49 号),就该《决定书》中认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鉴于中机电力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相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亦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前述内容,本次修订所涉内容至2023年12月31日已不属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2023年末净资产未造成影响。
一、本次补充和修订的具体内容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披露了《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于2023年12月1日和2023年12月15日分别披露《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并于2023年12月28日披露《过户公告》。近日,公司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在2023年12月15日披露的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和修订。
本次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章节 | 修订内容 |
重大事项提示 | “三、本次交易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修订为“三、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
在“七、上市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中补充披露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情况 | |
重大风险提示 | 删除“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删除“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面临的风险/(六)《事先告知书》与正式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 | |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 “五、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修订为“五、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实施情况”,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
第十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 在“二、关联交易”之“(一)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关联交易情况”之“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中补充了相关应收应付款的情况描述。 |
第十一章 风险因素 | 删除“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删除“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面临的风险/(六)《事先告知书》与正式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 | |
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 | 在“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以及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之“(一)本次交易将解决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之“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及明细”中修订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及明细的相关描述。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8日披露《过户公告》。本次修订不影响前期出售中机电力8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效力。2.公司已于《过户公告》中说明,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49号),就该《决定书》中认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鉴于中机电力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相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亦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前述内容,本次修订所涉内容至2023年12月31
日已不属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2023年末净资产未造成影响。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