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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园牧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24-032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庄园牧场”)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A股股东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公司非上市外资股股东即H股退市股之登记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非登记股东需授权名义代理人参加现场投票(名义代理人根据公司原上市地相关管理规范、交易习惯认为有理由拒绝接受非登记股东投票权委托的,非登记股东无权以自己名义参加股东大会,亦无权以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电话及会议现场等任何形式行使投票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普通股股东及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公司《非上市外资股股东名册》中的非上市外资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

(2)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第五届董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8、现场会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601号甘肃省商会大厦B座25-26层多媒体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表一):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00《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1.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12.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
12.01选举杨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2选举王志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3选举范仲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4选举魏红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5选举马红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6选举马铁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3.01选举王海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2选举梁琪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3选举孙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1.00-11.00提案为普通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其中第11.00提案仅选举1名监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第12-13项议案需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上述第1-9项、第12-13项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0-11项提案已经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就2023年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00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601号甘肃省商会大厦B座26层证券部

5、联系方式:

(1)联系人:潘莱

(2)联系电话:0931-8753001

(3)传真:0931-8753001

(4)电子邮箱:zhuangyuanpl@163.com

(5)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601号甘肃省商会大厦B座26层证券部

(6)邮编:730020

6、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A股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 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A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910”,投票简称为“庄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表二):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X2 票
… …… …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截至2024年5月14日,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庄园牧场”(002910)A股股票,作为“庄园牧场”(002910)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00《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1.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2.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
12.01选举杨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2选举王志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3选举范仲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4选举魏红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5选举马红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6选举马铁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3.01选举王海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2选举梁琪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3选举孙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①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②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①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②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如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4、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5、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24年5月15日或之前填妥并送达本公司。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本人/本单位兹登记参加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联系地址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现场、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现场、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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