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庄慧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工作中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充实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庄慧杰,男,1976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专职律师。曾就职于玉环县人民法院,担任玉环县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法警大队大队长。历任浙江天讼律师事务所培训部主任、浙江法校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浙江法校(玉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现担任浙江法校(玉环)律师事务所主任。2019年1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 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现场出 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庄慧杰
庄慧杰 | 9 | 2 | 7 | 0 | 0 | 否 | 4 |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报告期内本人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2023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提名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战略委员会 | ||||
应出席 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 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 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 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2 | 2 | 7 | 7 | 1 | 1 | 2 | 2 |
1.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主持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报告期内,对提名第八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事宜进行了审议,切实发挥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积极与内外部审计部门进行沟通,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报告期内,委员会审议了董事、高管的薪酬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4.战略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经营稳健发展。
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修订了《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报告期内,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审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在报告期内参加了深交所第135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不定期走访等机会, 尽量安排合理时间到公司现场工作,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往来、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内部审计工作等情况。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有效沟通,并结合新公司法对公司治理提出了意见建议。在董事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提前并认真准备相关会议资料,确保信息的有效传递,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为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责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2023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
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事项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捷缝纫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目已经完成屋顶面积11000㎡对应光伏组件的施工,并于2023年5月正式运行,全资子公司中捷科技在报告期光伏项目的电费支出为51.28万元。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认为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
广大股东利益。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张黎曙先生、李辉先生、陈金艳女士、余雄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庄慧杰先生、李会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2023年7月31日召开的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中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选举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
经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经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张黎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郑学国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聘任翁美芳女士为财务总监。本次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董事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章程》,参照其他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合理,有利于调动和鼓励公司经营团队的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勉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除上述事项外,本人日常积极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诚信忠实、勤勉尽责。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_庄慧杰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