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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科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控体系),结合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公司内部控制从日常和专项两方面的监督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控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鉴于内部控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有可能带来对内控政策和程序的遵循程度有所影响,故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中对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在本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控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中对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在本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本评价报告基准日至报告签署日之间,公司未有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深化完善和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公司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的设计和规定合理,经济业务的处理有明确的授权和审核程序,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格遵循各项制度。

(二)内部控制评价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决策、监督和执行全过程,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的建设与执行过程中,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律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莱芜朝阳电子有限公司、律笙(香港)科技有限公司、越南律笙实业有限公司、律笙(印度)电子有限公司、越南朝阳实业有限公司、广州飞达音响有限公司、东莞市朝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贺州朝阳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RISUNTEK PTE. LTD、星联技术(广东)有限公司、东莞市星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星联技术(广东)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共十四家单位。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相关配套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要求,审计部在评价工作中综合利用个别访谈、控制测试、穿行测试、抽样检查、比较分析和实地查看等适当的方法,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进行汇总评价结论和编辑评价报告。

(五)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控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控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缺陷等级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财务报告的潜在错报金额: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5%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财务报告的潜在错报金额: 经营收入总额2%≤错报<经营收入总额5%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财务报告的潜在错报金额: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2%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缺陷等级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2%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1%≤直接财产损失 <资产总额的2%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1%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六)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3、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有关情况

公司2023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置和执行情况如下:

(1)控制环境

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和经理层组成的一套较为完整、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遵循相互监督、相互独立、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行使职权。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制订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监事会为经营监督机构,对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股东大会负责;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和经营目标合理设置公司内部管理职能部门,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和管理权限,各部门均有明确的职责,形成了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在2023年将多数部门更新完善岗

位职责说明书。公司通过《子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子公司定期汇报生产经营、财务、担保、投资等重要信息及上报财务报表等措施,对其进行动态监控和经营情况分析,建立对子公司全面的管理监督。人力资源公司已建立了关于人事行政等一系列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对员工的招聘、录用、培训、辞职、薪酬与考核、晋升与奖惩等相关制度,并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2)公司主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货币资金:公司已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公司明确规定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审批流程。规范公司投资、筹资和资金运营活动,能够有效防范资金活动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销售与收款业务:公司制定的销售流程制度有《订单评审管理程序》、《新产品立项规则》、《新产品开发程序》、《客户档案管理办法》、《应收账款管理》等,明确销售与收款业务流程与职责;同时结合销售预算、回款管理及应收账款催收管理等关键控制点的相应管控程序,对客户信用风险、合同风险、应收款项回收风险等进行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公司针对销售活动的内部控制能够有效降低经营风险。

采购与付款业务:公司已较合理地规划和设立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对公司的原材料、设备采购流程进行规范管理,明确采购相关岗位职责,在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采购、验收、入库、付款申请、审批等环节明确各部门及各岗位权责及相互制约要求与措施,提高了公司采购业务的计划性和可控性,有效管控风险。

全面预算与成本控制管理:公司已建立了全面的预算体系及成本费用控制管理机制,重点对销售预算、资金预算、生产预算、部门费用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每月通过月计划与月总结及设定绩效考核指标等管控措施对预算进度管控及分析,及时调整与公司不符合预算目标的经济行为,预算管控有助于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防范经营风险,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

资产管理:公司制定了关于固定资产、存货的管理制度。固定资产通过编号管理,日常完善固定资产卡片和台账,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对盘点形成盘点报告,根据问题及原因不断优化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建立了存货管理制度,明确了存货采购、验收、入库、仓储、出库、盘点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要求,以及各环节的职责与审批权限,并制定存货盘点差异奖惩制度,公司关键节点管控措施,能够较有效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毁损和重大流失,保护资产安全。

对外担保: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担保的含义、担保条件、审批权限、审批流程、管理控制和信息披露做了全面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降低了对外担保可能产生的风险。

关联交易: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方和交易事项、审批权限和披露程序等作了明确的规定,规范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对外披露: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管理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信息披露的权限与责任划分等,保证了公司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执行公司的披露事务,共披露相关公告文件85份,及时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披露公司情况。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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