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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锦能源: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办公大楼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推举李玉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原则,就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广大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公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提供或接受劳务,属于必要、持续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实际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玉敏、辛茂荀、王宝英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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