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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鹰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黄亚英)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黄亚英)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人作为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任职期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10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谨慎、勤勉、认真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现将2023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经自查,本人在任职期间内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在2023年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参会前均认真查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就议案内容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一)董事会出席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投票情况
黄亚英3030均为赞成票

(二)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次数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黄亚英110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七届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七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1月16日1、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层的沟通函-关于2022年度审计计划与审计委员会沟通报告》。 2、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2022年宝鹰股份审计部内审工作报告暨2023年审计工作计划》。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2月17日1、与会董事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同意以此财务报表开展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3月8日1、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3月23日1、审议《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发表意见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注公司发展和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核查与监督公司定期报告,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参加了1次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沟通会,就2022年年报审计计划与会计师进行了有效交流。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关注市场动态,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持续依法对公司日常经营进行监督,有效督促了公司规范运作,并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为公司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提出了客观建议。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开展工作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班子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工作,主动详细讲解公司经营状况并提供相应资料文件,方便独立董事作出客观判断,并对本人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予以重点关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发表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12023年3月8日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向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二)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2023年4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全体董事成员。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审议《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相关董事、独立董事的提名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黄亚英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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