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众合科技”)于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346,554.5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4,898,102.72元;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546,569.6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363,046,473.58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现金分配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之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本支出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等因素,为更好地夯实领先优势,保障公司行稳致远、持续高质量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尚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二、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单位:万元
分红 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的比率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现金分红总额 (含其他方 式)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23年 | - | 5,754.66 | - | - | - | - | - |
2022年 | - | 5,642.72 | - | 8,541.18 | 151.37% | 8,541.18 | 151.37%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 | 2,722.97 | 20,063.30 | 13.57% | 5,270.53 | 26.27% | 7,993.50 | 39.84%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含其他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年均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16,534.68 | 157.67% |
综上,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之规定,即:“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三、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
公司的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主营业务之一数智化业务和半导体业务都正处于布局和投入的时刻。其中,数智化业务,涉及地面交通的车路协同和低空管控领域的研发、智慧能源当中的矿山数智化解决方案中的核心软硬件研发、算力和算力服务业务的布局,均需要新的投入,包括研发和市场拓展;半导体材料业务正处于产线建设投资阶段,需要支付大量设备采购产线建设款项。
公司所处的行业需要不断更新技术能力,以创新驱动发展,保持市场份额。近年来,公司研发投入逐年增长,2023年公司研发投入2.26亿元,同比上一年增长15.6%,占营业收入比例达9.72%。随着潜在竞争对手及行业新进入者带来更大的市场竞争,为保证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人员及设备等软硬件设施投入、依靠技术创新保持市场竞争力。
综上,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需求,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态势以及公司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拟将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投入至主营业务发展,以满足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及流动资金需要、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以及未来利润分配的需要,为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情况
公司将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议案, 积极为中小股东参与公司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已提请董事会于2024年中期实施现金分红,具体尚需相关审议程序审议。公司今后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相契合,且公司已发布中期分红预案,可以有效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风险提示
《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尚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