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前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3年12月19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地址 | 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 ||
首席合伙人 | 余强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103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701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282 | ||
2022年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102,896万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94,453万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52,115万元 | ||
2022上市公司 | 客户家数 | 159 | |
(含A,B股) 审计情况 | 审计收费总额 | 13,684万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15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涉及人员 21 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5 次,涉及人员 13 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 任成 | 2004年 | 2010年 | 2021年 | [注1]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徐剑锋 | 2009年 | 2010年 | 2021年 | [注2]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王其超 | 2001年 | 1998年 | 2021年 | [注3] |
[注1]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注2]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注3] 近三年复核过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审计费用系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并基于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技术、社会认可度与口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并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水平和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汇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认可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3年
度审计工作的总结;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