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发生借款的余额为人民币33,192.10万元。
2024年度,公司为满足经营活动需要,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贵州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52,000万元(其中:247,000万元,期限1年;205,000万元,期限2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利率以业务发生时银行实际利率为准。具体提供授信额度的金融机构见下表:
单位:万元
金融机构 | 授信额度 | 授信期限 | 担保方式 | 备注 |
中国进出口银行贵州省分行 | 20,000 | 2年 | 信用 | |
中国进出口银行贵州省分行 | 120,000 | 2年 | 信用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 | 15,000 | 2年 | 信用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 | 2,000 | 1年 | 信用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 | 10,000 | 1年 | 信用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 35,000 | 1年 | 信用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云岩支行 | 50,000 | 2年 | 信用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 100,000 | 1年 | 信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 100,000 | 1年 | 信用 | |
合 计 | 452,000 |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对上述各金融机构之间的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并办理具体事宜。公司向上述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有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