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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航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3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600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时,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数据,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能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2023年)的解除限售条件,90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402,6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8,319,822股变更为77,907,622股,注册资本将相应变更为人民币77,907,62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

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8号青羊工业总部基地C区10栋9层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4年4月27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母鹏路

4、联系电话:028-86253596

特此公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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