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305 证券简称:海希通讯 公告编号:2024-027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注:实际支付的上市发行费用25,756,836.14元,与验资报告中披露的上市发行费用25,756,836.15元差异0.01元,系增值税税差所致。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专户用途 | 账户状态 | 存储余额(元) | |||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银行 | 0301210000005423 | 工业无线遥控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 | 存续 | 81,905,063.52 | |||
上海海希工业通 | 招商银行上海 | 021900289810809 | 希姆科技(上海) | 已注销 | - |
讯股份有限公司 | 分行南西支行 | 生产基地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 | |||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宛平路支行 | 8110201012301375251 | 补充流动资金 | 已注销 | - |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0301290000005424 | 存储超募资金 | 存续 | 13,323,984.80 |
希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西支行 | 121945848710806 | 希姆科技(上海)生产基地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 | 存续 | 440,732.31 |
合计 | 95,669,780.6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7天通知存款,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宛平路支行专户中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9日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2年7月21日对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申请注销。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宛平路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披露的《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8月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名称变更为“总部基地、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希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姆科技’)”,并对其增资实施该募投项目。公司已按照计划将上述“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专户中的 | |||||
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希姆科技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2年11月8日对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申请注销。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西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披露的《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根据2023年9月28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为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监管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与希姆科技、保荐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12月12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存在重大变化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3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情况。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58,144.33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希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通知存款 | 七天通知存款 | 11,800 | 2023年8月11日 | 无固定期限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1.55% |
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以上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鉴于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即将到期,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以上事项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2022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的金额为140,000,000.00元。截至2023年8月1日,上述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余额已全部赎回。2023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了七天通知存款,金额为130,000,000.00元,赎回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12,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18,000,000.00元。公司不存在质押上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内不进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超募资金14,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的议案》。同意项目名称由“总部基地、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希姆科技(上海)生产基地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希姆科技已取得实施“总部基地、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此地块按政府土地性质划归为生产用地,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审批要求,项目名称不可体现研发,故将项目名称变更为“希姆科技(上海)生产基地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仅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名称,并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变更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能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海希通讯《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无异议。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海希通讯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编制。
八、备查文件
(一)《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331,543,563.85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6,130,533.2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46,050,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7,424,744.1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44.05%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工业无线遥控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 | 否 | 78,828,200.00 | 7,499.00 | 308,740.78 | 0.39% | 2025年5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希姆科技(上海)生产基地 | 是 | 146,050,000.00 | 29,123,034.25 | 29,676,774.25 | 20.32% | 2025年5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6,665,363.85 | 7,000,000.00 | 97,439,229.12 | 91.35%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331,543,563.85 | 36,130,533.25 | 127,424,744.15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1)工业无线遥控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近两年受宏观环境影响,下游工程机械、起重机械行业需求增速放缓,市场需求未达到预期,所以公司暂缓实施了该项目。2024年公司拟将“工业无线遥控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实施地点从原有生产场地变更至目前正在建设中的希姆科技(上海)生产基地及辅助用房内进行,并变更该项目部分募集资金5,000万元拟用于补充希姆科技(上海)生产基地及辅助用房建设所需的资金缺口。该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为7,882.82万元,变更后计划投资总额为2,882.82万元。未来公司将根据工业遥控器市场需求变化、产品开发等情况决定后续产线扩建规模,如有需要将使用自有资金实施。 (2)希姆科技(上海)生产基地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变更投资金额: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并保持长期发展潜力,随着公司业务战略的调整,原规划的总部基地建设需新增空间规划。由于工艺设计的优化、大宗原材料及人工成本的上升,公司大楼的建安成本大幅提高,故产生了建设资金缺口。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 |
司审慎评估后决定于2024年将“工业无线遥控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部分募集资金5,000万元转入此项目建设。 该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为16,359.56万元,其中14,605.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1,754.56万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解决。变更后计划投资总额为23,285.56万元,其中19,605.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3,680.56万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解决。 “希姆科技(上海)生产基地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所需用地由于前期因土地购置政府审批流程较长,公司取得土地时间有所延长,目前该项目已在建设中,根据建设周期预计建筑工程主体建筑将于2024年5月完成封顶,2024年12月完成大楼外墙的施工、内部机电安装等工作,2025年3月完成大楼内部装修工作。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并充分考虑后续建设周期,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公司决定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同上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 | 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
金用途)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的议案》。同意项目名称由“总部基地、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希姆科技(上海)生产基地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希姆科技已取得实施“总部基地、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此地块按政府土地性质划归为生产用地,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审批要求,项目名称不可体现研发,故将项目名称变更为“希姆科技(上海)生产基地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仅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名称,并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2023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情况。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58,144.33元。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及募集 |
2023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了七天通知存款,金额为130,000,000.00元,赎回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12,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18,000,000.00元。公司不存在质押上述理财产品的情况。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2023年度,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23,620,463.85元的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超募资金14,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