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事项履行了审议程序,并发表核查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采用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加奖励薪酬来确定薪酬;对于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公司比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进行管理;独立董事以定额津贴方式确定基本薪酬。
根据《公司章程》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基本薪酬方案能够匹配公司当前经营发展情况,并且能够有效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履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签字):
张智明 沈险峰 张婷
【签署日期】: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