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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稀土:独立董事孙聆东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孙聆东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发表意见,谨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变更情况

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本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3年4月26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本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孙聆东,女,1969年4月生,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博士。曾任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副教授。现任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教授,稀土材料化学及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情况

本人已对独立性情况进行年度自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表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6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均无缺席和委托其他独

立董事出席的情况。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异议。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孙聆东660003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具体如下:

会议类别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4月26日2023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与治理层的沟通函》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拟出具的审计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拟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3年10月25日2023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12月11日2023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4月20日2023年第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3年12月27日2023年第二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2023年12月11日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关于调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 2、《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 3 -案》

案》

(三)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人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谨慎的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发表了如下意见:

发表意见的时间会议届次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4月2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4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1、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2023年8月3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12月11日2023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同意
2023年12月11日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关于调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意见 2、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同意
2023年12月27日2023年第二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标准的意见同意

(四)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对可能损害上市公

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等。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执行情况,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及工作质量和成果,认真履行对会计师事务的审计服务的监督职责,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有效履行了监督职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列席股东大会等方式,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确保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渠道畅通,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有关汇报,并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尽到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八)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本人的工作,对于会议通知、议案材料等,公司均能做到有效、及时的安排和组织,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23年12月11日,《关于调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依次通过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通过以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期间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3年4月26日,本人出席了公司2023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拟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本人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12月11日,本人出席了公司2023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等意见。同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该议案于2023年4月28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通过。

2023年12月27日,本人出席了公司2023年第二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同日该议案也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以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深入了解和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等状况,及时了解掌握行业新规、监管政策,提高规范履职能力。同时, 积极承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意见,不断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水平,努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将在公司年度董事会上提交《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签名:孙聆东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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