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燕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的任职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26日。在报告期内,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谨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变更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至此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二)个人工作履历
胡燕:女,1962年 2月生,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4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均无缺席和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的情况。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异议。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胡燕 | 4 | 4 | 0 | 0 | 0 | 否 | 2 |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共3次。具体如下:
会议类别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2023年1月30日 | 2023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1、《与治理层(审计委员会)的沟通函》(首次) 2、《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 |
2023年2月27日 | 2023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 | |
2023年3月28日 | 2023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初稿》 |
(三)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人对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发表了如下意见:
发表意见的时间 | 会议届次 | 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3年1月18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 |||
2023年2月24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
的议案
6、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7、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
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8、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和
评估报告的议案
9、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
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0、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措
施的有效性的独立意见
的议案 6、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7、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8、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9、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的独立意见 | |||
2023年4月10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董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四)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等。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提高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水平、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注重参与公司投资者管理方面的工作,积极参加股东大会,确保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渠道畅通;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面对面交
流、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上与公司相关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
(八)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积极配合,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1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23年2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修订)》,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本人作为独立董
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3年2月27日,本人出席并主持召开了公司2023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2023年3月28日,本人出席了公司2023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初稿》。报告期内本人对上述事项均投同意票。报告期内,未发生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未发生审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未发生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自2023年4月26日起,本人已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将在公司年度董事会上提交《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委托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代为述职。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签名:胡燕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