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中国稀土 公告编号:2024-008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61,220,80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中国稀土 | 股票代码 | 000831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黄呈橙 | 舒艺 | ||
办公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章江南大道18号豪德银座A栋14、15层 | 江西省赣州市章江南大道18号豪德银座A栋14、15层 | ||
传真 | 0797-8398385 | 0797-8398385 | ||
电话 | 0797-8398390 | 0797-8398390 | ||
电子信箱 | huangchch@cmreltd.com | shuyi@cmreltd.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和产品
公司经营范围为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稀土深加工产品经营及贸易;稀土技术研发及咨询服务;新材料的研发及生产销售;矿业投资;矿产品加工、综合利用及贸易。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稀土矿、稀土氧化物等产品的生产运营,以及稀土技术研发、咨询服务。通过开采和外购稀土原料等方式进行分离加工,主导产品包括混合碳酸稀土、稀土氧化物混合精矿、高纯的单一稀土氧化物及稀土富集物等。混合碳酸稀土为稀土矿初级产品,进一步灼烧后得到稀土氧化物混合精矿,经过分离冶炼后得到高纯的单一稀土氧化物等。公司产品凭借优越的性能,广泛应用于磁性材料、发光材料、催化材料、晶体材料以及高端电子元器件等领域。
(二)主要经营模式
稀土矿开采业务:公司所属中稀湖南采用原地浸矿工艺,在下达的生产总量控制计划指标内对采矿权范围中的离子型稀土矿进行开采和加工。
稀土冶炼分离业务:公司持续推动实施技术创新与客户需求相结合的、定制化供给的差异化竞争策略,依据下达的生产总量控制计划,综合当期市场情况与所属分离企业技术优势等因素,指导分离企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公司统筹协调原料采购与产品销售,各所属分离企业根据公司整体要求开展具体采购、生产与销售等业务。
(三)报告期内进行的矿产勘探活动情况
根据中稀湖南2023年度储量年报,江华县稀土矿一期采矿权许可范围内现有保有矿石量2520万吨,保有资源量(TREO)26727吨。同时,中稀湖南大力开展探边扫盲找矿,对采区“边角”矿体进行二次勘探等,充分挖掘资源潜力。华夏纪元所属圣功寨稀土矿探矿权和肥田稀土矿探矿权办理探转采的相关工作正在推动中,报告期内暂未进行矿产勘探活动。为提高探转采工作效率,优先开展圣功寨稀土矿探转采办理工作。现阶段,圣功寨稀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已通过自然资源部的审查。报告期内,华夏纪元高质量编制完成圣功寨稀土矿环境水文地质补充勘查报告,通过了总环评单位审查,推进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相关工作,取得了环评标准执行函。与此同时,开启了肥田稀土矿探转采工作。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政策变更
元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5,536,722,774.93 | 3,379,700,786.33 | 4,424,793,691.66 | 25.13% | 3,876,772,302.44 | 4,671,818,523.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855,942,653.87 | 3,016,426,197.94 | 3,884,888,588.02 | 25.00% | 2,600,438,972.83 | 3,202,048,579.98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营业收入 | 3,988,310,051.42 | 3,785,959,969.27 | 4,215,986,830.27 | -5.40% | 2,973,358,163.24 | 3,312,292,824.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17,673,754.79 | 415,636,736.99 | 768,626,269.50 | -45.66% | 195,406,410.40 | 318,114,567.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46,701,720.06 | 410,064,575.22 | 759,635,743.97 | -67.52% | 189,276,031.10 | 311,332,306.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6,106,258.63 | 994,386,720.01 | 1,608,745,922.46 | -78.49% | -744,501,204.62 | -700,207,474.1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229 | 0.4237 | 0.7836 | -46.03% | 0.1992 | 0.324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229 | 0.4237 | 0.7836 | -46.03% | 0.1992 | 0.324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14% | 14.80% | 21.41% | -11.27% | 7.75% | 10.50%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以上会计政策变动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480,817,307.12 | 646,087,975.59 | 979,404,800.94 | 881,999,967.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465,847.88 | 25,839,321.50 | 80,235,384.24 | 292,133,201.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114,833.33 | 24,184,969.86 | 79,807,877.56 | 123,594,039.3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3,306,764.62 | -50,302,953.53 | 346,384,383.73 | 183,331,593.05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60,19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62,82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2.17% | 235,228,660 | 0 | 不适用 | 0 | ||
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4.88% | 157,924,751 | 0 | 不适用 | 0 | ||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17% | 22,988,505 | 22,988,505 | 不适用 | 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60% | 17,020,405 | 342,277 | 不适用 | 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 | 其他 | 1.40% | 14,887,415 | 14,387,415 | 不适用 | 0 | ||
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定增伍号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其他 | 0.72% | 7,662,835 | 7,662,835 | 不适用 | 0 |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72% | 7,659,003 | 7,659,003 | 不适用 | 0 | ||
南方基金稳健增值混合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0.66% | 6,956,869 | 6,956,869 | 不适用 | 0 | ||
潘英俊 | 境内自然人 | 0.62% | 6,600,000 | 4,189,000 | 不适用 | 0 | ||
UBS AG | 境外法人 | 0.60% | 6,337,284 | 6,316,316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除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之外的前10名其他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 |
联关系;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潘英俊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6,6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6,600,000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定增伍号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南方基金稳健增值混合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UBS AG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1,049,600 | 0.01% | 1,049,600 | 0.01% |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合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张林才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杨风英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金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布局,减少公司的关联交易,推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收购中稀发展持有的中稀湖南94.67%股权(含中稀永州新材)。据此,公司已与中稀发展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及补充协议,并成功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完成本次收购,中稀湖南和中稀永州新材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五矿稀土江华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关于收购五矿稀土江华有限公司股权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等公告。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80,888,9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9,235,559.2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6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董事长:杨国安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