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发股份: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远期、掉期、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投资金额:额度为不超过10亿美元(含本数,下同)或等值币种。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公司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有真实的业务背景,同时建立了严格的内部审批流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台账。但相关外汇套期保值操作也可能存在市场风险、经营风险、银行违约风险等。

经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10亿美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办理,授权期限为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目的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能有效规避公司外汇融资过程中形成的外汇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10亿美元,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计总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在任一时间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1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使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授权范围

1、交易品种

(1)远期结售汇业务:对应未来的收付汇金额与时间,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锁定未来收汇的结汇汇率或者未来付汇的购汇汇率。

(2)掉期(含利率和为货币掉期等):通过利率或者货币掉期,将利率固定或者汇率锁定。

(3)外汇期权及期权组合产品:公司与银行签订外汇期权合约,在规定的期间按照合约约定的执行汇率和其他约定条件,买入或者卖出外汇的选择权进行交易。通过期权组合可以达到与远期结售汇业务同样的实际效果。

2、合约期限:公司所有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均在三年以内(含三年)。

3、交易对手与场所:大型国有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大型外资银行,交易场所为外汇交易中心系统或商业银行柜台市场。

4、交易额度: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10亿美元,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计总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在任一时间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10亿美元。

5、币种: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涉及外币币种为美元或其他货币。

6、流动性安排:基于真实的业务背景及公司实际发生的外汇债务的合理安排,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匹配预期用汇时间。

7、授权事项:公司董事局授权经营班子根据前述授权内容具体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缴纳、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授权期限为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一)市场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公司通过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结售汇汇率,不受汇率波动带来的影响,可有效对冲外汇风险。因此,通过外汇套期保值可有效规避市场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三)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四)其他风险

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三、风险防控措施

1、基于真实的业务背景及公司实际发生的外汇债务的合理安排,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严格匹配预期用汇时间,严格保障资金流动性。

2、公司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有真实的业务背景,严禁超过公司正常业务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严格内部审批流程。公司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必须由实施主体根据情况提出申请,资金管理中心审查通过后,上报公司经营班子审议通过方可操作。

4、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台账。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统计,公司内部稽核室负责对交易流程、内容是否符合授权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将结果向经营班子汇报。

四、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防范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严格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汇预测,严格禁止任何金额的单向、存在风险敞口的外汇套期保值行为。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审批程序,并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的管控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综上,预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交易履行的程序

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张学兵、王跃堂、丁煌、高子程、谢刚对上述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通过套期保值更为有效地规避公司外汇融资形成的外汇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套期保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对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套期保值的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风险防控机制,可有效控制交易风险。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核算处理。

七、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由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中介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