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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晨环保: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经营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的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改进、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要求。

(一)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本次纳入评价的范围主要涵盖公司、子公司和分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具体如下:

1、控制环境

(1)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的设计和运行。公司一贯重视这方面氛围的营造和保持,通过对员工的日常行为进行指导和规范,以及建立员工日常考核与奖惩机制,向员工传达公司的价值观念和经营原则。

(2)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公司制定《招聘管理规程》、《培训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本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德才兼备人才,并对在职员工实行岗前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转岗培训和知识更新教育,以提高员工自身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

(3)治理层的参与程度

治理层的职责在公司的章程和政策中已经予以了明确规定。治理层通过其自

身的活动并在审计委员会的支持下,监督公司会计政策以及内部、外部的审计工作和结果,治理层的职责还包括监督用于复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政策和程序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4)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

企业秉承“以客户为中心,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经营和发展理念,管理层以身作则,以踏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和充满激情的工作态度影响着公司员工,重视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并实施有效监督,积极创新,规避风险。

(5)组织结构

公司根据职责划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立了研发中心、销服中心、产品中心、生产中心、总经办、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行政部、财务部、法务部、采购部、信息部、内审部、内控部等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相互监督,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

(6)职权与责任的分配

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且在相关审批制度文件中对重大经营决策、投融资、关联方交易及各种款项支付、费用报销的审批部门、审批权限及责任、审批程序作了详细的规定。为对授权使用情况进行有效控制及对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公司逐步建立了预算控制制度,能较及时地按照情况的变化修改会计系统的控制政策。财务部门通过各种措施较合理地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较合理地保证交易和事项能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较及时地记录于适当的账户,使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7)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结合人力资源现状和未来需求预测,制定了一系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从人员的引进、开发、使用、培养、考核、激励、退出等一系列流程进行控制,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通过建立各个层次、各个岗位的考核制度,实现了公司效益、部门效益、员工效益三者的有效结合,形成了有效的绩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为公司吸引并留住人才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2、风险评估过程

公司虽然没有设置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对风险进行管理,但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思路,结合行业特点,建立了系统、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在内部控制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已对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和道德风险等进行持续有效的识别、计量、评估和监控,对已识别可接受的风险,公司要求量化风险,制定控制和减少风险的方法,并进行持续监测、定期评估;对于已识别不可接受的风险,公司要求必须制定风险处理计划,落实处理计划负责人和完成日期,做到风险可控。

3、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重视信息收集和内外部沟通工作,内部明确界定了有关信息收集、处理、传递的程序和范围,具体规定了信息筛选、核对、分析、整合的方式和方法,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公司利用ERP系统、OA、飞书等通信软件,使得各管理层级、各部门、母子公司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的信息传递更为迅速、顺畅,相互沟通更为便捷、有效。同时,加强了与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业务单位及中介机构之间的联系沟通,并充分利用会议、网络传媒等途径,及时获取外部信息。

公司建立了反舞弊机制,明确了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公司开通投诉通道,设立举报邮箱及投诉电话,明确了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公司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

4、控制活动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管理层在预算、利润和其他财务和经营业绩方面都有清晰的目标,公司内部对这些目标都有清晰的记录和沟通,并且积极地对其加以监控。财务部门建立了适当的保护措施,较合理地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较合理地保证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资金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活动控制、采购业务控制、资产管理控制、销售业务控制、研究与开发活动控制、融资与担保业务控制、外协加工业务控制、财务报告控制、全面预算控制和合同控制等。

(1)资金活动控制

公司为了加强对资金活动的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从投资、融资、经营三个方面对资金活动进行控制,加强对资金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强化对资金活动的内部控制,有效控制成本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

(2)采购业务控制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全面规范采购业务流程,制定了采购业务相关管理制度:

《采购流程管理制度》,明确请购、审批、购买、验收、付款、采购后评价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采购业务,并有效的结合到ERP系统控制中;建立价格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价采购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物资采购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明确作业流程及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与关系,执行不相容岗位分离、相互制约和监督的原则。

(3)资产管理控制

为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保证资产安全,公司制定了与资产相关的内控制度:《仓库管理制度及流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发出产品管理制度》等,通过加强对资产的控制,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资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保护资产的安全并维护其价值,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4)销售业务控制

公司设立了销售部,从事市场开拓、新客户开发及销售商品业务,并制定了《营销部日常管理规范》等相关的销售制度。公司建立了相关的销售授权控制和岗位分工制度,实行授权与报批制度,明确各级审批范围,规范公司销售业务流程,有效调动业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推进销售工作的全面开展,建立了

公司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为公司开发新客户、提高服务水平、拓展市场份额提供保障。

(5)研究与开发活动控制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核算体系的健全及研究开发经费的科学管理,公司制定了《产品研发管理制度》,规定了研发费用的使用范围和核算要求,保证研发费用的科学管理和有效使用,有力地保障研究开发经费按计划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公司鼓励科研人员积极进行技术创新,给予技术创新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和保障。

(6)融资与担保业务控制

公司为加强融资与担保管理,防范融资与担保业务风险,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对外担保的条件、融资与担保事项的审批、融资与担保的执行与风险管理、相关信息披露、相关人员责任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规范公司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7)外协加工业务控制

公司为使外协加工流程顺畅合理,对外协加工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保证外协加工或服务满足公司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外协管理体系,各部门在外协加工中的职责、外协加工流程以及组织实施、资产管理等内容明确,有效的对外协加工涉及的各个风险点进行把控。

(8)财务报告控制

公司财务部门直接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告,按照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会计政策的规定完成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9)全面预算控制

公司制定《预算管理制度》,制度确定了财务部门为预算管理的常设机构,对预算进行控制。制度明确规定了建立预算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预算工作中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对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分析、调整、考核流程做了相关规定,加强了对预算工作相关流程的控制。

(10)合同控制

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促进公司依法经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各组织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对合同的订立、内容、审批、会签、归档等程序进行相应的控制。对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及纠纷的处理等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预防账外负债,防止公司资产流失,提高合同管理的质量。

5、对控制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内审部依法履行对内部控制的监督职能。公司监事会主要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等。公司审计监察部主要负责检查本公司所属部门在投资经营、财务收支、市场销售等活动中,对国家政策和财经制度的贯彻情况;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严密程度和执行情况;并定期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进行审计监督。

(二) 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A、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B、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C、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D、公司对

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进行重大更正;E、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该错报;F、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G、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②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③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的迹象包括: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总收入的3%或净利润的10%;资产负债表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的1%。

②重要缺陷:财务报表潜在错报金额介于一般缺陷和重大缺陷之间。

③一般缺陷: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总收入的1%或净利润的5%;资产负债表潜在错报金额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的0.5%。

2、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A、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B、重大事项缺乏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C、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D、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E、控股子公司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建设;F、前次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G、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H、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②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要缺陷”的迹象有: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③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的迹象有:不构成重大缺

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10%。

②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介于一般缺陷和重大缺陷之间。

③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5%。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需说明的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

公司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外部环境变化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控建设,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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