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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赛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林)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71981 证券简称:晶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吴林作为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正、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本人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股东大会外,还通过电话、现场问询等形式,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进行了解和调查,对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董事会提供多元化视角和专业支持。现就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上述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董事会股东大会
应当出席次数出席次数出席方式出席次数
吴林88通讯方式4

本人对2023年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回避表决事项除

外),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董事会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相关事项意见类型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对《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1)对《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对《关于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对《关于〈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对《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3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对《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4月21日,在公司第三届五次董事会前,针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的情况

(一)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师与治理层重点沟通事项的议案》。此外,本人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及评估,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信息及信息披露工作。

(二)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TCXO温度补偿型晶体振荡器产业化项目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开展现场检查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审计部保持沟通,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了持续沟通,对审计机构的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提出了要求和期望并进行了监督,认为审计机构能够根据约定履行职责,履责情况良好。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共计15天。现场工作期间,本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现场考察,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财务运

行以及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充分沟通。通过实地调研,了解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情况,对公司发展战略进行了针对性指导,给出建设性建议。同时也通过电话、网络会议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一)参加交易所培训和学习情况

1、2023年7月26日,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联合开展联合举办的北交所上市公司防范内幕交易专题培训;

2、2023年8月18日,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专项培训。

(二)被证券交易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2024年,本人将继续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林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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