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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溢光电: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6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清溢光电”)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电话及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慧芬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当前资金需求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清溢光电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能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清溢光电2023年年度报告》《清溢光电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第二十八号 科创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能反映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也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清溢光电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清溢光电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清溢光电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2)。

9、审议通过《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清溢光电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清溢光电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清溢光电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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