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7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清溢”)、佛山清溢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清溢”)、佛山清溢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清溢微”)为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清溢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清溢微”)为公司的二级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在2023年担保余额基础上,为满足上述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其中,对合肥清溢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对佛山清溢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对佛山清溢微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对深圳清溢微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789.72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目前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上述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其中,对合肥清溢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对佛山清溢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对佛山清溢微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对深圳清溢微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为新增担保额度,在原担保额度预计授权范围内签署的担保协议仍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公司继续履行相关担保义务。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在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具体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授权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唐英敏女士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间以实际法律文件确定的期限为准。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 | 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 | 佛山清溢光电有限公司 | 佛山清溢微电子有限公司 | 深圳清溢微电子有限公司 |
注册地点 | 合肥市新站区谷河路与通淮路交口东北角 |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建沙路东二区1号联东优谷北苑3座102-9室(住所申报) |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建沙路东二区1号联东优谷北苑3座102-13室(住所申报)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二路8号清溢光电大楼501 |
成立日期 | 2017年11月22日 | 2023年9月4日 | 2022年11月15日 | 2022年12月2日 |
法定代表人 | 唐英敏 | 唐英敏 | 唐英敏 | 唐英敏 |
经营范围 | 新型显示器件、新型显示器件用掩膜版、集成电路用掩膜版、其他类型掩膜版及配套原材料的研究、设计、生产、销售;辅助软件开发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显示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显示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一般经营项目:显示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否 | 否 | 否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名称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
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 | 109,008.72 | 56,905.21 | 48,821.60 | 7,442.50 | 不存在 |
佛山清溢光电有限公司 | 1,009.20 | 997.96 | 0.00 | -2.04 | 不存在 |
佛山清溢微电子有限公司 | 23,558.59 | 15,655.84 | 9,205.92 | 2,055.84 | 不存在 |
深圳清溢微电子有限公司 | 23,557.43 | 15,657.69 | 9,205.92 | 2,057.69 | 不存在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计划,有利于缓解子公司资金需求,确保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被担保人均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69,789.72万元(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是122.71%和81.76%。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